北京顺义区的王先生与曹先生是邻居。2013年曹先生在未通知物业和邻居的情况下动工装修,噪音非常大。王家有老人,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得过脑血栓,整日听到隔壁传来电锤、电镐噪音,受到严重干扰。在曹先生装修的第三天,王家老人晕倒在自家卫生间内,遂送至医院急救,诊断为大面积脑出血、4度昏迷,救治无效死亡。
王家人将曹先生起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承办法官认为,被告有一定过失,如果事先在物业登记、通知邻居,原告一家可以选择暂时在他处居住,避开装修时的环境干扰。但被告未尽告知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提前做出起居安排,受到装修噪音干扰。综合老人病情考虑,可以确定其自身的身体原因是去世的主要原因。最终,北京顺义法院调解,双方以和解方式结案,曹先生向原告方支付补偿款1万元,双方约定就此问题再无纠纷。
(《北京晚报》2.7 朱建娜)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