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送礼收礼、腐败浪费等现象大大减少。与此同时,也有群众反映,他们的正常福利也“被节俭”了。某地一名小学退休教师说,去年教师节、今年春节的慰问金等福利都没有了。这样的“节俭”,让基层员工感到失去了来自单位的节日关怀。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单位在年节时给基层职工发放福利,在改善员工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凝聚力,这是我国有关法律所提倡的。反腐败不应伤及群众利益。但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没有充分理解中央政策的精神,把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也“节俭”了,甚至部分私企也跟风缩减福利发放。
一些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借过节违规滥发福利,对此应该禁止,但反不正之风不能用“一刀切”的简单方法。这一现象也提醒政策制定者,要及时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保障正常福利的发放。同时,还应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的福利发放制度。
(《北京青年报》2.8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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