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至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两名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了会议。
这是近年来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召开此类会议,过去每年开的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名称变化意味着会议规格的提升——“全国”性会议一般由中央各部委牵头,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不多。但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会议,至少会有一位政治局常委出席。
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的核心是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来,社会矛盾不断尖锐,大部分是因为利益纠纷问题而引发的,其中尤以强拆引发的事件最受社会关注。因而,政法机关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如何处理好“维稳和维权”关系问题就显得十分紧迫。一味强调维稳,群众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习近平强调,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封丽霞分析,在政法工作中,必须认识到,若不从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根本环节去解决问题,一味以“维护社会稳定”之名压制人民群众的“维权”,只会积聚更多的社会不满与矛盾,制造出更多的社会不稳定。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熊秋红看来,习近平的讲话旨在纠偏,在做好维稳的同时,也要做好维权,不能重打击轻保护,维稳和维权应该相结合,两者并重。
(《瞭望》《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2、3期 陈泽伟 王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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