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落马”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中纪委网站显示,2012年以来,教育部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教师挪用、贪污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经费炒黄金买期货
1月7日,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2008年至2011年接手某课题期间,获科研经费3.135亿元,通过授意关联公司编制虚假账目等,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当天,被舆论“盯上”的还有另外一位学者。王正敏,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主任医师。从2012年2月开始,其学生王宇澄向复旦大学举报称,为了争取国家和省市科研经费,王正敏科研团队和上海力声特公司以各种名义向有关部门申报“人工耳蜗”项目,仅全国和市级就拿了13个,获得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
尽管王正敏事件的处理结果尚无定论,但并不能否认目前科研经费乱象的存在: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段振豪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孟江涛贪污科研经费炒黄金买期货;江苏省农科院高级工程师杜国平与妻合谋私用科研经费;山东两个课题组将近一半经费报销1505张火车票……
经费怎么拿
“经费跟着项目走”,这是圈内公开已久的“秘密”。
资料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
国家科研经费的增加给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谁都想要“分得一杯羹”。于是如何能让申报的项目成功立项、通过审批,成为申请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跑关系”拉拢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的申请者不在少数。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施一公教授曾对媒体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参加某项目评审会,周六下午刚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机里就收到6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请多关照”,“欢迎来我校做学术报告、考察交流”……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谈到,一些项目经费成为申请者行贿的来源,有的至少拿项目经费的10%“打点关节”,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
大部分科研项目要求申请者为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但也有一些项目的申请者可以是企业,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申请者为了增加“命中”几率,开始向代理申报机构求助。
宿星(化名)是江苏常熟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帮助企业申请高新项目。在他经手申报的项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经费的主管单位领导“打点了”,“我们一般都在申请经费里多写金额,等经费批下来了,多余的部分给领导送去”。
在宿星看来,他们公司在代理申报方面“做得不错”得益于“送得出去”,他认为这是能申请到经费的“最大学问”。
科研经费来源分为纵向和横向。纵向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是指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横向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等所取得的收入。纵向课题、经费往往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肯定”,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H教授说,高校教师申请经费都比较偏爱优先申请“含金量高”的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劳务开支比较低,而横向经费其价值往往在于“能搞到一笔钱”。
经费怎么花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有结余,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H教授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教授曾谈道:“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
俞金尧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他同时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不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
来自中科院化学所的博士张飞(化名)说:“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师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出来再交给老师。”
怎么“虚假报销课题费”?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词是“找发票”。
张飞说:“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
记者发现,从北京地铁四号线的人民大学站地铁口到该校东门的路途中,地面上“刻章办证发票”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沿路抱小孩的妇女也很多,她们会对过往的行人吆喝:“办证吗?要发票吗?”
记者找了一位年龄较大的妇女询问,她说,“放心,我的发票绝对真,我每天都在这,有假你来找我,找我办发票的学生可多了。你要什么发票都能开,开一张500元,想写多少面额都行。”
H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偷梁换柱’,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
乱象如何治
一条鱼病了,可能是鱼的问题;生病的鱼越来越多,那就是水的问题。
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组织75所部直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自查发现1377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涉及资金3693.9万元。
项目负责人频频“吃科研经费”的现象,实际上暴露出的是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漏洞:科研经费的申报程序、经费的使用要求、科研经费报账繁琐等等。
从近年来的科研经费贪污案件看,有机会在项目中“占得便宜”的项目负责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线的讲师,即便项目申请到了经费,也有尝不尽的“苦衷”。
上海交通大学一名讲师就曾在其微博中写道,“每天忙到半夜2点睡觉,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资;好不容易申报成功的课题,科研经费还要经过学校学院的双重克扣,要用经费买台电脑都要经过异常繁琐的层层审批,不得不妥协从学校物资处高价买入5年前的过时机型”。
这种学术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现象。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认为,从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讲,片面强调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员与所从事科研劳动之间的关系,使得本应从科研工作中获取报酬、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与收获之间的自然关系被人为剥离。
俞金尧也呼吁,从制度上认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经费申请成功后,其用途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科研实际支出,另一部分作为“智力补偿费”发放给科研人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政府部门必须转变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评价,让位于学术评价。不应该把项目、课题作为评价学术成就的指标,应通过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员薪酬与课题经费的关系。
(《法治周末》1.16 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