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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争议“食盐加碘”

    《 文摘报 》( 2014年01月14日   01 版)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发表的评估报告表明:中国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科学界的这番结论,能否真正打消舆论对碘盐的质疑?

        至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鉴于当时国人普遍严重缺碘,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推行。

        2009年7月31日,广东一家刊物发表《碘盐致病疑云》。在此篇报道中,甲状腺疾病的频发与全民补碘政策关联在一起,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等问题,被尖锐地提出。

        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专家,公开提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应该放开无碘盐供应。 

        全民“食盐加碘”政策陷入争议漩涡后,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通过分析得出,“如果盐不加碘,中国政府1991年承诺的十年消灭碘缺乏病的所有功劳都没有了。”

        尽管结论如此,但“食盐加碘”政策不再是铁板一块。2012年3月15日开始,我国食盐的平均加碘量,由原来统一的35毫克/千克,下调至20~30毫克/千克,并且提供了3种标准,允许各省自主选择加碘水平。

        “下调行为”是否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表示,即使加碘量下调到20毫克/千克,还是能保证适宜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下调之前,大概有5%的人可能会超过适宜水平,还有30%的人尤其是孕妇,可能会低于适宜水平。一旦调至下限,这些低于适宜水平的人,很容易跑到一个缺碘的状态,需要跟进监测。  

        “食盐加碘”所引发的舆论争议,虽然触发了政策的微调,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还需要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譬如眼下,一些国家对碘盐供应实行双轨制,加碘盐由政府出资补贴,价格比较便宜;无碘盐的价格,则要高出多倍,最终交由公众自主选择。

        (《瞭望东方周刊》2014年第2期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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