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五粮液集团即将拍卖的约340辆公务车正式面向公众展示,包括悍马、辉腾、奥迪在内的13辆五粮液高管坐骑全部集中亮相。
五粮液拍卖公务车值得肯定,这既压缩了成本,也是国企响应公车改革提升形象之举。但在肯定之余不禁生疑,这些动辄上百万元的豪车,严重违反了公务车配备规定,当初是怎么采购进来的?
对此,有国企领导称,国企业绩的提高,全拜国企高管竭力经营所致,理应给予奖励。
姑且承认国企高管所起的积极作用,但对其进行奖励也不能肆意妄为,进行超常的“自我肯定”和超标的“自我奖励”。
五粮液拍卖公车一事,不能仅将目光聚焦于公车超不超标上面,而应着眼于制度建设,对国企利润分配形成更加有效的约束机制。还有必要提醒的是,此次五粮液公车改革,不仅应强化拍卖程序的公开透明,而且应确保拍卖后“车补”标准的合理,防止将公车改革演变成部分高管自我增加福利的游戏。
(《新京报》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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