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第一案立案
2003年,上海男子徐为(化名)和家人发生矛盾,被送入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入院后,徐为积极配合治疗,原本次年就可出院,但作为其监护人的哥哥一直不允许他出院。徐为在医院住了10年,还在医院交上了女朋友。徐为多次向当地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和医院也多次联系徐兄协调,但徐兄以没有时间照顾徐为等理由拒绝其出院申请。现年75岁的徐母为接他出院,2012年曾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因年事过高被拒绝。
为了获得自由,2013年5月6日,徐为委托律师,将医院和监护人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犯其人身自由。12月20日,上海闵行区法院受理此案。这是全国首例依据《精神卫生法》起诉的案件。
(《京华时报》12.24 孙思娅)
教授称“北大淫棍太多”案下月开审
去年8月21日,经济学家邹恒甫在其微博上报料称北京大学“淫棍太多”,被北大和北京梦桃源餐厅以名誉侵权告上法院。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表示,因案件未了结,已依法对邹恒甫限制出境,其申请解除限制出境,法院不予准许。目前,邹恒甫侵犯名誉权两案已进入答辩及举证阶段,该院决定2014年1月15日进行证据交换。
(《新京报》12.26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