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土地流转致“非粮化”加剧

    《 文摘报 》( 2013年12月31日   01 版)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流转之后的土地都种上了什么?

        河南省农业厅人士表示,农地流转至合作社、企业后,多数被用来种植经济作物。

        河南民权县一位刘姓农民说,每斤小麦卖1.3元,收成好的时候种小麦一亩地能赚六七百元,家里总共六亩多地,靠小麦一年才四五千元。“相比种粮,如果将土地流转出去,每年可得800斤小麦的租金,人还能解放出去打工赚钱。”在河南民权,整村流转的例子并不少见。

        然而,这800斤小麦的租金是把双刃剑,对流转到土地的合作社和企业而言,种粮就不是那么合适的选择。“现在一亩地的流转租金在1000元左右,雇工价格每天20~40元,另外种子、农药、化肥都要钱。”民权县一位合作社理事长说,“这么算下来,种铁棍山药、种梨、搞养殖,收益都会比种粮高。”

        事实上,流转的基本农田多数不再种粮的现象早已引起关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此前透露,从江苏调查的情况看,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种稻米的只占1%。由于中国粮食价格过低,如果企业种粮,利润还不够偿还贷款的利息,而农民的优势在于其不计报酬的人力成本。

        目前,中央对企业流转土地后是否种粮没有严格要求,只是要求防止企业进行非农化生产。社科院研究员张晓山认为,政府要调动农民和新型主体种粮的积极性,下一步要重点在粮食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探讨合理的农业补贴方式。

        (《每日经济新闻》12.24 张雯)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