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部门近日宣布,“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物品被盗,本店概不负责”等6种餐饮行业常见现象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存在这些情况的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予以纠正。
北京市消协就此表示,“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问题的本质是迫使消费者接受餐饮企业提供的高价酒水。”调查发现,一些餐饮企业所提供的酒水高于市场价格的1倍至数倍。餐饮业提供酒水与菜品等产品性质不同,不能体现员工服务与技术含量,收取高额酒水费用不合理。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不仅有权选择在哪家餐厅就餐,在同一家餐厅也有权选择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内容。以禁令形式拒绝与消费者就酒水问题协商,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新华每日电讯》12.15 李劲峰 闫祥岭 毛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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