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2日,不满3岁的詹姆斯和母亲一起来到英国布特尔的一个购物中心,随后走失。当警方找到他时,已经是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了。
从当时商场的监控录像看,是两名稍大一些的孩子将詹姆斯牵着手带走;此外,多位证人看见了3个孩子一起走向利物浦一处铁路。最终,两名嫌疑人落网,而他们也还都是孩子,案发时都仅有11岁。
随着审判的进行,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但却更加让人诧异:两名被告人和被害人素不相识,事先既没有成年人教唆,也并无清晰的计划;那天,他们只是在商场小偷小摸时,恰好看到了这个可爱的小婴儿,就在那一瞬间突然起了歹念。
在庭审过程中,他们都保持了沉默,所以法庭也无法了解他们确切的犯罪动机。最终,两人均被判处终身拘禁(即刑期不固定的刑罚),至少要服刑10年。
随后,可能由于来自公众的压力太大,两个人的照片和姓名被法庭准许公开,公众才知道这两个人分别叫做乔恩·维纳布尔斯和罗伯特·汤普森。
据报道,两个人在狱中表现良好,都通过了A-level考试(相当于我国的高中会考)。令人惊讶的是,英国的上诉法院在2001年作出决定,“鉴于两人不再有社会危害性,准予假释”。
就在他们已经被公众逐渐淡忘时,2010年,英国司法部发布消息说,乔恩·维纳布尔斯又被送回监狱服刑了,原因是违反假释规定。本来,在出狱之后,司法部门动用大量资源,让他们改名换姓,期望他们能重新做人。但这些努力显然是明珠投暗:乔恩后来被指控持有、传播儿童色情图片,还在聊天室中伪装成一个8岁女儿的妈妈,试图与同好交换这类色情作品,他后来因此又被判刑两年。法庭还查明,他之前曾在酒后与人在街头斗殴,还曾因持有可卡因被警告过。
很显然,司法机关的一番苦心安排,并未能换来维纳布尔斯的洗心革面,反倒是被他的行为无情嘲讽。
(《法治周末》12.12 馒头老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