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反烟路
张跃54岁,河南省新安县城关镇人。小学五年级毕业、后自学进修拿到中师毕业证。他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家庭靠借债度日,却一心反烟。
坊间都认为,张跃26岁的妹妹于1988年患脑瘤去世是他反烟的一个诱因。张跃却不认可这种解释,“我天生就厌恶烟草”,1996年,张跃在《参考消息》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吸烟人的子女患白血病、脑癌和淋巴癌的几率比较大。张跃的父亲就是一名资深烟民。
1996年,张跃开始反烟,对象是自己的直系亲属。他对父亲“约法三章”,要求老人不在妻子、儿孙面前抽烟;然后,又劝解父亲、弟弟和小舅子戒烟。
2001年5月,张跃在《中国保健》杂志上发表了一篇4000字的《反烟宣言》。之后,张跃有了更大的梦想,认为他的反烟行动应该扩大到整个社会。2001年11月14日,张跃怀揣170多元钱,依靠铁路部门的免票和各地卫生部门、媒体提供的帮助,开始了他个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反烟行”活动。
从1999年至今,张跃去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拉萨、香港、澳门等全国307个城市进行反烟宣传。
张跃的反烟行动有着颇受争议的模式:只要见到手里有烟的人,张跃就会迎上前,递上名片和宣传禁烟的资料。在对方接过资料准备一看究竟时,他会冷不丁地伸过手去,抢夺对方手中或嘴里的香烟……对张跃“抢烟”的方式,有人以之为怪,有人抱以盛赞。张跃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反烟第一人”。张跃街头劝烟的照片,成了各大媒体的头版。“张跃在行动”,多次登上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媒体。
演播室风波
2012年6月,张跃受江西电视台《深度观察》栏目组的邀请,就他的全国反烟事迹以当事人身份参加一档节目录制。
在节目录制时,张跃首先阐明自己对反烟的观点。节目在对张跃的“夺烟”行为进行现场模拟后,特约嘉宾,著名心理咨询师、畅销书作家柏燕谊抛出了“张跃的‘夺烟’行为是为了提升自己价值感”的观点:“凡事一加上第一人,它的味道就变了。从某种角度上说,您需要通过这件事情达到自己的需求的满足,比如说引起别人关注,比如说提升自己的价值感。当然,您要说引起别人关注、提升自己价值感于社会的文明推进是有益的也还好;但是,刚才律师(节目嘉宾)也说了,首先是这个(夺烟行为)不符合法律。其次,您也伤害了别人的一个自主权,自由(吸烟)的权利。”
在与各个反对自己的嘉宾激烈争论后,又一个张跃事先没有想到的人被邀请上台,她就是张跃的妻子许小些。
许小些与张跃结婚约30年,两人育有一儿一女。从2001年起,张跃开始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全国巡回反烟活动。许小些因为年龄大了,还要照顾两个上学的孩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张跃也是多年没有其他的收入,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许小些在节目录制现场娓娓述说,由于没有钱,他们只有向亲戚、周围的邻居以及认识的每一个人借钱。目前,他们已经欠下一笔数额不小的外债。可是,张跃依然不管不顾,每次都要回家拿钱去复印名片、资料。
面对妻子许小些在节目现场潸然泪下,张跃说:“这也很正常,我认为做事业的人必须付出,作出牺牲。”紧接着,柏燕谊发言称:“我觉得你就是披着道德外衣的一个社会蛀虫,把家里给蛀空了,然后,打着道德的大旗又回避了社会责任和社会竞争……”
张跃没想到会被嘉宾驳斥得体无完肤,特别是柏燕谊的话更让他不满。随着该节目以《如此“反烟”该不该》于2012年6月29日和6月30日分两期在江西卫视播出后,“社会蛀虫”四个字成了张跃心中的刺,让他感到遭受了极大的负面舆论干扰,他决定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名誉权之诉
2013年6月,张跃将柏燕谊、江西电视台告上北京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上述二被告恢复张跃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并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张跃精神抚慰金10万元。
10月22日,法院审理认为,柏燕谊在电视节目中作为嘉宾发表评论时,应本着谨慎、理性的态度,使用恰当和客观的言语发表自己的意见。其在电视节目中对张跃“披着道德外衣的一个社会蛀虫”的言语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存在个人评价性的成分。柏燕谊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电视媒体采用此类言语发表自己意见当属不妥,法院对此予以批评。但柏燕谊在主观上并不存在明显的恶意贬低或损害张跃名誉的动机,张跃也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名誉受到损害。同样,江西电视台在节目录制中对事件当事人和嘉宾的言论内容并未进行故意曲解或加以有倾向性的后期制作。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张跃的诉讼请求。
张跃不服判决,11月4日提起上诉。
(《法律与生活》2013年12月上 赵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