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网购起纠纷 在何处法院起诉

    《 文摘报 》( 2013年12月10日   03 版)

        两个月前,我通过网络采用支付宝付款方式,以5880元的价格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张按摩椅,约定由公司包邮。后因出现质量问题,我与网站及厂家商讨修理或退货等问题时,他们均以自己无责为由推诿。无奈之下,我准备通过诉讼解决。请问,我能否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

        你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也指出:“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因此,本案完全可以确定你家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从而由你家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制周报》11.2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