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通过网络采用支付宝付款方式,以5880元的价格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张按摩椅,约定由公司包邮。后因出现质量问题,我与网站及厂家商讨修理或退货等问题时,他们均以自己无责为由推诿。无奈之下,我准备通过诉讼解决。请问,我能否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
你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也指出:“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因此,本案完全可以确定你家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从而由你家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制周报》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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