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使用和回收,2008年4月,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委会发布了《塑料制品的标志》(GB/T16288-2008)。该标准规定,塑料制品的代号已经从1编到了140,每一种材料都有缩略语和代号对应。不过,专家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使用塑料制品加热食物,也不要长期用塑料制品存放油脂,如果使用最好用没有颜色的塑料制品。
代号1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常见于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
耐热至70℃,只适合装暖饮或冻饮,装高温液体或加热则易变形,不宜长期放置在车里,最好是常温下一次性使用。
代号2 高密度聚乙烯(PE-HD或HDPE):常见于清洁用品、沐浴产品和超市、商场常用的塑料袋
这些容器通常不好清洗,容易残留原有的清洁用品,变成细菌的温床。标明“食品用”的可以放置食品,最好不要循环使用。
代号3 聚氯乙烯(PVC):常见于建材
目前很少用于食品包装,这种材质高温时容易产生有害物质,甚至连制造的过程中它都会释放。
代号4 低密度聚乙烯(PE-LD或LDPE):常见于保鲜膜、塑料膜
耐热性不强,别包在食物表面进微波炉使用,通常在温度超过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会留下一些人体无法分解的塑料制剂。
代号5 聚丙烯(PP):常见于微波炉餐盒、奶瓶、普通餐盒
聚丙烯制成的餐盒可放进微波炉,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但一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聚丙烯制造,盒盖却以其它种类塑料制造,故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
代号6 聚苯乙烯(PS):常见于碗装泡面盒、快餐盒和一些一次性水杯
该材料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也不能用于装强酸(如柳橙汁)、强碱性物质,因为会分解出危害健康的的聚苯乙烯。因此,不要用来打包滚烫的食物。
(《新民晚报》11.26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