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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浏阳廉政保证金运行十一年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19日   01 版)

        低调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11年之后,因国家“383”改革方案中提及“廉洁年金”,湖南浏阳市一下成为新闻焦点。

        11月12日上午,浏阳市人社局有着30多年工龄的科员覃意婷(化名)当着记者的面打开自己的工资存折,2680元的工资中,有一条90元的工资项分外醒目。这就是浏阳市推行10多年的“廉政保证金”。

        浏阳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始建于2002年。之前5年,浏阳平均每年查处党员干部175人。这意味着在这个县级市,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名干部落马。于是当地选择人事局、财政局等单位开始进行廉政保证金试点。具体操作是:从个人工资中每月扣缴部分资金,同时单位按照1:2的标准配套资金,存入个人廉洁专门账户。

        以浏阳市一个直属局正科级局长为例,其每月自缴45元,单位配套90元。如果以30年后退休计算,退休时总共可获得廉政保证金4.86万元。按规定,官员一旦有违法违纪行为,其廉政保证金就会相应扣发。浏阳市纪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2年至今,浏阳市共有57名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被扣减廉政保证金,扣减总金额为16.43万元。

        浏阳市纪委人士表示,这和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之前的每年175人落马相对比,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1世纪经济报道》11.14 夏晓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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