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酒烈士”牺牲 “副省级”姓“某”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16日   08 版)

        报载,黑龙江已严肃查处547起顶风违纪案例,通报424人、调离岗位7人,对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

        一个副省级干部当然知道,这次中央查找和反对“四风”问题的决心,却明知故犯,仍顶风违纪违规,对这样的干部咋仍以“某”字代替?对其惩戒,为何又是拳头高高举起,落下轻如棉絮?

        对此类顶风公款大吃大喝者,绝不能手软。我们不妨公开这个“副省级”的名字,彰显转作风并非“刑不上副省”理念,并将其作为一个公开解剖的负面标本,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另外,我们需要彻底打破和荡涤目前行政领域里的“迎来送往、一醉方休”的旧习气,剔除某些掌握着众多官员升迁命运的“一把手”沿袭着“煮酒论英雄”的取才意识。如此,才能避免酒场“酒烈士”继续闯进我们的视线,避免位高至副省级的领导干部竟然敢视中央八项规定、五项禁令如儿戏,继续任性吃请、开怀痛饮。

        (《广州日报》11.11 周明华)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