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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奶粉进药店 顾客不买账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14日   02 版)

      今年6月,九部委联合发文称,我国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制度。近日,商务部又发布《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奶粉进药店的进程开始加速,计划至明年春节,完成北京和江苏试点。

      近日,首批进入北京5家药店的奶粉正式开售。记者走访这些药店发现,药店门前挂上了“婴儿奶瓶”外形的醒目灯箱广告,“奶粉进药店”几个大字引人关注。然而,药店卖奶粉不设柜台、不收现金,需要在自助机上购买,消费者都持观望态度,真正购买的人不多。记者在药店逗留的10分钟里,没有看见一个顾客前往“婴幼儿配方奶粉专区”查看。

      知名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记者,对于进入药店销售的奶粉而言,企业、药店、监管部门等各方都无法承诺奶粉100%安全;无法承诺进药店销售的奶粉就是最好的产品。商品能够上市销售都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测的,不管在什么场所售卖,产品本身的质量并不会存在差别。真正决定婴幼儿奶粉质量的是生产源头上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如果源头上有三聚氰胺,那到药店去卖就能去掉吗?如果在源头上更换了生产日期,到药店售卖一样无法给消费者真正新鲜的产品。”

      如何借鉴国外药店售卖奶粉的经验?王丁棉表示,不能光看结果,还要看到国外药店售卖奶粉的历史原因。国外一些知名的奶粉品牌,原本都是药业巨头,在涉足乳制品业后,其生产的乳制品利用原有的药品销售渠道就顺理成章,国外的消费者适应并接受了这样的方式。国人习惯去商超购买奶粉,这样的习惯不容忽视。“消费者看重的是奶粉的质量、价格、安全等实质性的问题,是诚信的问题,而不是出售方式或售卖场地的变化。”

      (《京华时报》11.5 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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