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的苏某被某厂区养的藏獒咬伤小臂,经诊断为筋膜断裂,法医鉴定苏某不构成伤残。苏某的父亲问,在这种情形下,苏某起诉时能否得到精神损失费?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该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只有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时,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受害人系未成年人。成年人被普通小型犬撕咬,除了身体伤痛外,还会产生严重的精神恐慌,何况是未成年人被大型烈性犬撕咬,这必然会对其身心健康成长造成更大的损害。据此,苏某依法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法制周报》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