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被羁押 获赔5000元
今年3月6日下午,在广州市海珠区客村立交附近,温州籍女小贩阿燕与海珠区城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后事件升级,海珠警方实施强制传唤措施,将阿燕夫妇及其随行的2岁女儿小欣一并带回派出所处理。
事后,阿燕与女儿以警方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为由,向海珠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精神抚慰金等8万余元。海珠区法院一审驳回了两原告起诉。原告上诉。
近日,广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海珠区警方在对阿燕实施强制措施一事上合法且合理。但是在对于其幼女的处理上有不妥之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海珠区警方赔偿小欣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南方都市报》11.9)
网上走私象牙 留日女生被拘
日前,太原海关查获一起网络走私象牙案,留日女学生赵某及其母亲王某落网。经查,赵某利用在日本留学的机会通过网站在日本购买象牙,通过QQ联系国内买家,买家通过淘宝拍下货物并用支付宝付款,赵某再以邮寄方式将象牙夹藏在书籍、光盘等货物中瞒报进口,由母亲在国内接收并将象牙邮寄给客户。赵某于回国之际被抓获。现已查获象牙制品72.1755公斤,估值300万元人民币。
(《新华每日电讯》11.10)
连云港黑记者敲诈勒索获刑
曾被媒体曝光并引起广泛关注的江苏省连云港市“黑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检察机关公诉,连云港新浦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李德勇等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3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相应罚金。
据介绍,李德勇、王利平等6人利用《购物导报》记者身份或者冒用新闻媒体记者身份,从2001年8月至2013年1月,以调查采访政府非法征地、企业环境污染等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或是以正面报道的名义,单独或交叉作案,勒索财物合计97660元。
(《法制日报》11.9马超 赵登梅 陈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