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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新型城镇化的钱从哪里来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14日   06 版)

      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权和事权是不对称的。中央的财权多,而很多事情是地方做,地方又没有钱。有一句流行话:中央请客、地方买单。

      解决城镇化的经费问题,就要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既然要让地方做这件事,地方就应该有相应的经费。现在的分税制的比例是1994年定的,实际上就到省为止了。还有省跟下面的地级市的关系,地级市跟县的关系,都不明确。依靠什么?实践中依靠讨价还价来定,这不规范,要改革。另外,地方应该压缩经费,中央也应该压缩经费,把钱用在更有效的地方。

      如何解决城镇化的经费问题,涉及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一种说法,要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就行了,实际上这是不行的。小政府大市场这个提法不准确,是因为市场跟政府的关系不能用大跟小来分。在任何情况下,政府的工作人员人数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都是小的。有人说,是“强市场强政府”,这个“强”也不行。我用的是“有效市场,有效政府”。

      有效政府,就是政府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市场,市场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政府能够做市场也能做的,就要给市场;政府该做的就是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比如收入再分配,政府就应该帮助。这样才能够摆正市场跟政府的关系。

      现在有两个路走,第一个路子是卖地。卖地以前一直采用,的确帮地方政府解决了一些困难,但是现在没那么多地了,所以要改掉。改掉以后政府仍要花这么多钱,怎么办?向银行借债。现在地方债务中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到80%,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将来还不上,就会变成坏账,这蕴藏着金融风险。

      对于长期的债务,应该采取了断的形式,把它折扣成由中央担保的地方债券,地方债券不是短期贷款,可以再试行。中央不要任意为地方债务兜底,因为这是不规范的。现在是跑项目,将来会是跑债务,这个应该规范化运作。

      (《北京日报》11.4 厉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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