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到头,貌似感动中国人的事情还真不少。看到八旬老人街头修鞋只为给老伴赚药费的新闻,我们感动得热泪盈眶;听说四岁女童照顾三位残疾人挑起家庭重担的报道,我们感动得泪如雨下……
当代社会已经发达文明如斯,可这些令大家“感动”的画面,何异于新时代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做什么?我们的相关部门在做什么?甚至于我们每一个感动的人,在用廉价的眼泪表现自己的同情心之余,又在做什么?
这是一种畸形的“感动”,人家越惨你越“感动”。这种廉价的“感动”,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无半分好处。可以想象的是,多数“感动者”在擦干眼泪之后,转过头就会把这一幕幕人间悲剧忘得一干二净——别忘了,很多人其实看电视剧也会哭。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在为某些弱势群体感慨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给他们造成这种困局的背后,是否有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去深挖这些悲情深处存在的问题,以防类似事件不断上演。
(《新华每日电讯》11.1 王羡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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