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浙江温岭第一人民医院三名医生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重伤……
10月31日,公安部针对近期发生多起侵害医务人员案件的情况,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
近年来,暴力伤医的事件屡屡发生,血腥之后,凶手是否都受到了严惩?
记者统计了2010年-2012年的17起恶性伤医案件,但一审判决死刑的仅两起,被判无期徒刑的有2人,有期徒刑的4人。
在这之中,暴力伤医者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自己有“精神问题”的有6起,占三成多。
争议较大的,是2011年8月16日东莞长安医院的杀医案,一名医生被砍死,一名医生被砍伤。
2012年9月7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凶手卢德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两名医生54万余元。但随后,卢德坤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本人系初犯,作案时有精神病,归案后有悔罪表现,被害人刘志霖对引发本案有过错。2013年5月,广东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此外,去年致一死三伤的哈医大杀医案,被告人因“犯案当时未满18岁”,被判无期徒刑。
而医生被打伤的案件中,对犯案者的处罚“模棱两可”。北京协和医院的护士告诉记者,从没听说过哪个患者因为殴打协和医院医生而当场受到处罚。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一位医生也讲,这种冲突发生后“不了了之的多”。
(《中国青年报》11.1 庄庆鸿 苏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