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夫妻间不存在“借钱”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31日   03 版)

        2011年,南京的张某在六合区从事沙石运输工作,因为涉嫌保险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妻子为了给他取保候审,借来2万元交到公安机关作为保证金。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前,张某给妻子写了一张借条,声明从她这里借了2万元。之后,张某一直没有还。

        两人离婚后,今年8月,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前夫归还2万元。

        近日,六合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除非有证据证明夫妻经济是独立的。所以没有支持前妻讨要这2万元。

        (《扬子晚报》10.24 陆妍 陈婧)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