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问题渐成国际争端诱因 李志斐在2013年第2期《外交评论》上说,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讲,水资源安全有两个核心内涵:一是一国的主权不因水资源问题而受到侵犯和削弱;二是一国的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不因他国的水资源使用而受到威胁。目前,水污染纠纷和水资源利用争端较突出,而因水资源短缺引发的争端在水资源安全问题中最为典型。例如,中东地区很多国家面临水资源需求紧张的威胁,在持续半个多世纪的阿以对抗中,水争端一直以各种形式贯穿其中。未来国际社会对水资源的竞争会日趋激烈,处理好水资源问题将成为中国构筑和谐周边的推动性因素。
“刑”字古义是“效法” 王沛在2013年第4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上说,《说文解字》“刀”部的“刑”,并非“刑”字的原始字。许慎对“丼”部引《易》说“井,法也”,其阐释稍近“刑”字古义。刑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写作“井”,用作人名或方国名,并无“刑罚”的含义。至西周早期,该字出现动词“效法”的义项,仍写作“井”。此时出现了新写法“丼”,继而从“效法”含义中衍生出“规范”、“规则”、“法度”的名词义项。东周时代,特别是战国时代,“井”字分化出更多的字形和义项,“刑”的“刑罚”含义应当出现于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