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政法委书记刘光祥、城管局局长俞静、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春燕等人被免职,原因均是“在没有充分核实有关问题的情况下发布不实消息”。
三名官员被究责,缘于一次自作聪明的“危机公关”——此前有网帖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拆违行动,强迫当地大学生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参与强拆。对此,观山湖区政法委予以“澄清”:参与拆违的均为公务人员、安保公司员工以及拆违施工人员,“没有学生参与”。随即,贵阳市委、市政府组成调查组,查实在参与拆违的2171名保安中,有在职保安1334人、学生837人。这个调查结果一举击破了观山湖区政法委此前的谎言。
以撒谎来回应舆论质疑,被人们称为“谎言式澄清”。将“谎言”与“澄清”两个意思相反的词语组合在一起,充满了悖谬与讽刺性意味,也表达着民众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
近年来出自官方的“谎言式澄清”何其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谎言式澄清”虽最终被揭穿,但没有人为说假话承担责任,官员撒谎似乎是零成本、零风险。官员撒谎显然不是小事,它涉及官员的诚信、人品以及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可以想象,一个敢于公然撒谎的官员,还谈得上什么官德?连官德都不要,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贵阳市处罚“谎言式澄清”以及公然撒谎的官员,开了一个好头,这个好头不应成为孤例。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除了该公开的不公开以及公开不及时外,信息公开不实甚至公然弄虚作假尤其值得警惕。因此,严惩信息造假和官员撒谎,应该从个案变成常态。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纪政纪处罚规定,将“谎言式澄清”列入处罚范围并明确罚则,以建立常态化机制,真正做到对官员撒谎“零容忍”。
(《西部商报》10.22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