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说法

    处罚“谎言式澄清”应成常态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29日   03 版)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政法委书记刘光祥、城管局局长俞静、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春燕等人被免职,原因均是“在没有充分核实有关问题的情况下发布不实消息”。

        三名官员被究责,缘于一次自作聪明的“危机公关”——此前有网帖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拆违行动,强迫当地大学生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参与强拆。对此,观山湖区政法委予以“澄清”:参与拆违的均为公务人员、安保公司员工以及拆违施工人员,“没有学生参与”。随即,贵阳市委、市政府组成调查组,查实在参与拆违的2171名保安中,有在职保安1334人、学生837人。这个调查结果一举击破了观山湖区政法委此前的谎言。

        以撒谎来回应舆论质疑,被人们称为“谎言式澄清”。将“谎言”与“澄清”两个意思相反的词语组合在一起,充满了悖谬与讽刺性意味,也表达着民众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

        近年来出自官方的“谎言式澄清”何其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谎言式澄清”虽最终被揭穿,但没有人为说假话承担责任,官员撒谎似乎是零成本、零风险。官员撒谎显然不是小事,它涉及官员的诚信、人品以及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可以想象,一个敢于公然撒谎的官员,还谈得上什么官德?连官德都不要,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贵阳市处罚“谎言式澄清”以及公然撒谎的官员,开了一个好头,这个好头不应成为孤例。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除了该公开的不公开以及公开不及时外,信息公开不实甚至公然弄虚作假尤其值得警惕。因此,严惩信息造假和官员撒谎,应该从个案变成常态。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纪政纪处罚规定,将“谎言式澄清”列入处罚范围并明确罚则,以建立常态化机制,真正做到对官员撒谎“零容忍”。

        (《西部商报》10.22 晏扬)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