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有三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
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靠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
产生误解的原因在于,在源头上对宏观调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个提法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
所以,从源头上提升宏观调控的水平,需要真正从思维上和行为上确立和认同十八大报告“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提法,用它来代替原来的提法。
(《北京日报》10.14 高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