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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鉴定去世者 结论起争议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15日   03 版)

        北京周老生于1925年,生前育有三个子女,长女周玲56岁,长子周林55岁,次子周军51岁。2011年年初,周老夫妇考虑到疾病缠身,为避免子女争遗产立下一份遗嘱。

        老人生前在北京昌平区小汤山、东城区北宫厅胡同、密云县分别有三套房产。在遗嘱中,他将小汤山的房产分给周林;北宫厅的房产分给周军;密云的房产分给周林三分之二,周玲三分之一。

        2011年12月11日,周老夫妇称,鉴于周玲不孝,在老人病重期间漠不关心,所以对遗嘱做补充说明,女儿继承房产份额经密云房地局评估作价,由周林以现金方式支付。

        2012年2月18日,周老先生去世,老伴儿12天后离世。

        周老夫妇去世后,三个子女对于其遗产的争夺进入白热化。3个月后,周玲将周林、周军告上北京东城法院,要求分割遗产,并要求对老人立下的遗嘱进行鉴定。

        2012年11月,北京东城法院委托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鉴定周老先生在2011年4月29日立遗嘱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周老先生已去世,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周老先生在医院的病史资料复印件,以及周玲、儿子周林提供的情况进行了缺席鉴定。

        周玲提供的被鉴定人表现为:“固执,和他沟通很难”,“我要带他去看中医,他却暴跳如雷”、“2010年开始卧床不起”,“乱发脾气,骂人”,“长期忘交物业费”,“记忆力太差”。

        以上症状符合老年性器质性疾病的症状表现。以上情况表明,被鉴定人存在以记忆障碍为主的智能减退,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因此认定周老先生于2011年4月29日立遗嘱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对鉴定意见存疑,目前周林准备向北京东城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向北京市司法局投诉了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

        据北京市司法局介绍,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并未撤销,而属于停业状态。

        鉴定中心能否给已经去世的人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多个基层法院的庭长和资深法官均表示,目前,国内在司法鉴定方面,法律规定的很原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鉴定中心可以给已经去世的人做司法精神病鉴定,但也没规定不可以。

        司法实践中,老人去世后子女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的案件较为常见,但法官通常的做法是根据原被告陈述、证人陈述及相关证据,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效力进行自由裁量。对已去世公民做精神病鉴定,需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才能作出准确结论。

        (《法制晚报》10.9 李奎 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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