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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9月“审判月” 法治精神在争议中前行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12日   01 版)

        在9月被调查的20起重大公共舆情事件里,全国较有影响案件的开庭或宣判占11件,堪称“审判月”。伴随着法槌一次次落下,不同观点在各种舆论场展开竞逐,法治精神也在争议中前行。

        《中青月度舆情指数》是中国青年报社中青舆情监测室设立的一项舆情公共服务产品。是以问卷调研方式,向专家学者、政府公务员、媒体人、意见领袖、普通网民5个群体收集民意。

        近日,第三期《中青月度舆情指数》发布。在本期20起热点事件中,“大兴摔童案”主犯被判死刑、李某某因强奸罪获刑十年和薄熙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综合满意度位居前三。

        但“山西男童被挖眼案”宣布告破、法院不认定王书金系聂树斌案真凶和“捅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则更多呈现出分歧的一面。

        “李某某案”如何赢得理解

        以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为例,这是一起舆情响应“低开高走”的典型。

        李双江之子李某某,自今年2月因涉嫌轮奸被拘留后,并不复杂的案件一波三折,各方力量在其中激烈角逐,各执一词,俨然演成了连续剧。而很多网民注意到,司法机关的相对沉默,使这场旷日持久的争执更多只是“口水仗”。在缺乏证据的“站队潮”中,真相愈发面目模糊。

        由于双方当事人身份差距悬殊,众多网民将这个案件视作“特权阶层和平民阶层的对抗”,甚至半年未开庭也被网民质疑:“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早该结案了吧?”

        猜疑根本上来自信息不透明。直到宣判当天,法院在信息公开方面密集“出击”,公众对司法不公的焦虑才开始消散。

        法院在发布会上,以人证、物证和书证,详细披露了认定李某某构成强奸罪,并且是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的证据链条。有媒体总结,尽管李某某案“各种折腾让人揪心,但一审守持住了司法的基本面”。

        的确,依法判案是赢得理解的基石,而公开透明是通往理解的路径。尽管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等因素,相对更注重隐私保密,但依然有可以作为的空间。

        薄熙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获85.7高分,同样基于“法律没有在特权面前绕路”。而且,其审理公开透明度,在该级别的官员中是史无前例的。

        “表哥”“房姐”案道出了什么

        在本期20起重大公共舆情事件中,与反腐相关的占7件,但综合满意度相差较大。比如“表哥”和“房姐”获刑,平均只得55.4分,排名位居“中后段”。

        有意见领袖在问卷中写道:对这两个案件不满,很大原因在于“表哥无表,房姐无房”。这样的反腐是否有避重就轻之嫌?

        “表哥”杨达才的落马,最广为人知的情节,是被网民扒出的疑似11块名表;“房姐”龚爱爱“声名鹊起”,一个最大发酵点则是价值数亿的44套房产。而相关司法机关或因缺乏确切证据,或因认定房产合法,令二者的获刑似乎与“表”和“房”无关。这样的结局,难免令公众感到失落,进而质疑。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在“表哥”和“房姐”案中,相关司法机关主要“输”在应对能动度上。当“表”与“房”已是不可回避的民间焦点时,官方仅以只言片语匆匆响应,解除不了民意的不解与不满。

        上述“不解”,在夏俊峰案里似乎更加明显。

        2009年,小贩夏俊峰持刀致城管队员2死1重伤。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为施害者和受害者“小贩”与“城管”的身份标签,而变得不再普通。9月,夏俊峰终被复核死刑的消息,如一记重磅炸弹,炸开了互联网上各种纷争:有人从人性和感情的角度,对夏俊峰及其家庭抱以同情;有人出于对城管群体的“原罪”推定,将夏视作对抗城管制度的“英雄”;有人则提出,个体暴力不应因弱势标签而被“洗白”。

        面对争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底两次释疑,用身份各异的目击者证言,以及被捅刺的刀数、深度、位置等鉴定结论,回应“夏俊峰是否曾遭殴打”“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敏感问题。好在,争议也往往推动着思考。在几轮质疑——回应的互动中,法治的基本精神得到了传播。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针对夏俊峰案所转发的评论,或许道出了“法、理、情”的正确排序所在:“在法治社会,‘法’‘理’‘情’三者之间,是有铁一样的排序的。同情是美德,但法律更是底线。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法治社会每位个体的必须。”

        “挖眼案”为何陷入“不信”泥潭

        在本期中青舆情指数中,5个群体对“山西男童挖眼案”和王书金案的舆情满意度均不高。

        以“山西男童挖眼案”宣布告破为例,它为何没能令公众松一口气,反而掀起一场“全民福尔摩斯热”?症结更可能不在实体,而在程序。换句话说,不在于“你说了什么”,而在于“你是怎么说的”。

        8月底,山西汾西县一男童小斌斌在家门口玩耍时,被骗至野外并挖掉双眼。这起残忍案件一经披露,迅速发酵成举国焦点。9月3日,警方宣布的“谜底”令人大跌眼镜:警方综合侦查和刑事技术DNA检验结果认定,嫌犯是小斌斌已自杀的伯母张会英,动机是赡养老人问题。

        据一项有16480名网民参与的调查显示,选择不接受“伯母是嫌犯”的网民比例,超过七成。尽管面对质疑,警方次日就公布了更详细的案情,但认可者依然不多。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不信”泥潭背后,是公众对警方急于破案,可能不惜“拿死人顶包”的一种集体担忧。而官方的不力响应,使担忧不减反增,一个“可能正确的答案”也会被质疑声湮没。

        法院不认定王书金系聂树斌案真凶,引发质疑不断,程序瑕疵同样是难以绕过的理由之一。

        有媒体人在问卷中剖析:“更多网民的关注点,早已不是案情本身,而在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的关系——如果司法机关把‘王是真凶’作为重启调查聂树斌案的‘前提’,那么,任何说理都很难让人心平气和地听下去。”

        诚然,法律是追求公平正义的。但结果公正不太可能既让原告满意,又让被告满意。因此,法律公正很多时候表现为程序正义。程序对了,即使结果不能让每一方都满意,至少可以让大部分“围观”的民众心服口服。

        (《中国青年报》10.9 王梦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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