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9月19日 星期四

    美国公共场所的大门向外开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19日   07 版)

      美国几乎所有公共建筑物的大门都是向外开的,而在旋转门或电动门的边上至少有一个向外开的手推门。

      原本美国公共场所的大门也与民居的大门一样,基本上向内开,但经历了几次惨痛的失火教训后,各地政府先后制定法规,规定公共场所的门一定要向外开,保证民众在逃生时,容易向外推门而出,不会因为向内拉门受阻而导致拥堵。

      在公共安全措施改善方面,美国历史上两大火灾起了重大教训作用:纽约市三角地纺织厂大火以及波士顿椰树林夜总会大火,前者发生在1911年3月25日,共有146名工人在火灾中丧生,后者发生在1942年11月28日,造成492人死亡。

      纽约市三角地纺织厂大火是纽约市历史上仅次于9·11浩劫的一场悲剧,主要原因除了火势凶猛外,就是管理层为了防止工人上班时间开小差以及偷走东西,同时为了防止工会成员进入厂区,将通往楼道以及紧急救生通道的门紧锁,使得工人们不能开门外逃。火灾发生后,工会积极推动联邦以及州、市立法提高劳工安全生产标准,改善劳工福利待遇。

      波士顿椰树林夜总会的大火发生在感恩节的周末,只容得下460人的夜总会,涌入了上千人,晚上10点多以后,当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的人群涌向大门,而主要的进出口只有一座旋转门,许多人绊倒在门前,后面的人则不断地往外挤,结果门被堵死,数百人被活活烧死或死于吸入致命烟雾。事后马萨诸塞州和其他州先后颁布法律,禁止公共场所的大门向内开;同时要求在旋转门的两侧,必须至少有一个向外开的大门。

      (《羊城晚报》9.12 晓路)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