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分居两地,经济上实行“AA制”。一年前,丈夫向我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如今我和丈夫要离婚了,可这6万元他不肯还,说是夫妻借款不算数。请问,丈夫打给妻子的借条有效吗?
【律师解答】:
你和丈夫实行“AA制”,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他向你借钱,你把钱借给他,相互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你是债权人,他是债务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双方的夫妻身份而有丝毫改变。
配偶关系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离婚时同样如此。丈夫借你的6万元,这是他的个人债务;你借给丈夫6万元,这是你的个人债权,离婚时法院只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不分割个人债权和个人债务,这6万元,不在离婚时的财产清算之内。丈夫欠你的钱,你有借条在手,不怕他不还。
(《中国妇女报》9.10 罗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