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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9月17日 星期二

    说法

    “房叔无房”“表哥无表”的反腐让人失望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17日   03 版)

        9月12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与此前陕西对“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的来源一样,“房叔”多达21套房产的来源和处理问题也未有提及。

        2012年10月,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的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令人费解的是,从7月26日的庭审到如今的一审宣判,整个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对此,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除去退赃和罚没财产外,是否意味着“房叔”的房产“合法”了?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无法购买那么多套房。

        记者曾就此多次问询负责本案的纪检、司法机关和当地政府,然而,检察院、法院以缺乏证据为由不予解释,纪委则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为由保持沉默。因房产问题而落马的“房叔”,结果房子成了案件的“敏感词”。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正面做出回应,而不是似有难言之隐一样保持沉默,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人们的质疑。

        (新华网9.12 毛一竹、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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