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小学生不留书面形式家庭作业;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全面取消百分制等引发众多议论。
归纳公众的意见,可以看出,无论是担忧升学制度以及减负之后的教育状况,还是惶惶于减负之后留下的空白,都表明公众对教育尤其是优质科学的教育的期待。在很多公众看来,这个所谓的减负方案,很可能是一个单纯的“减教育方案”。许多人担忧,如此减负之后,他们原本十分有限的教育会越来越少。问题的症结在于,减负只是推动教育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方法和步骤之一,但落实到操作层面,一些政策制定者常常生硬地抛开教改进程和素质教育的目的,造成制定出来的减负政策多是为了减负而减负,常陷入狭窄、片面的境地,缺乏应有的整体观念和战略眼光。
我们的教育更需要的是寓减负于教育的整体优化和改进中,而不是简单地以行政命令方式推行大砍大削。尽管一纸通知减负简便易行,推行素质教育需要不断研究、探索,但是二者的成效和价值却是天壤之别。
(《光明日报》8.27 罗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