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帮同事取款时记下密码 盗卡取款被判刑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29日   03 版)

        今年2月22日下午,从老家到上海金山浴场打工的陈大爷在亲戚曹姐的陪同下来到枫泾镇一家农商银行修改存折密码,查询显示,陈大爷的银行卡在1月25日被分三次在ATM机上被取走3100元,另有一笔58元的POS机刷卡消费。

        陈大爷与曹姐又前往旁边的邮政储蓄银行查询,卡里同样被人在ATM机上取走了4500元。陈大爷纳闷,从不离身的银行卡为何被他人盗刷?

        陈大爷仔细回想,“我不懂怎么取钱,之前都是让我浴场的同事周强帮我,密码他知道的。”于是陈大爷报了案。

        经过金山警方侦查,认定在该浴场当服务员的周强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将他传唤到案,周强供认了一切。

        “陈大爷不会到银行取钱,之前让我帮他取过,所以我知道密码。1月份的时候,我趁他在浴场换衣服时候,偷了他的邮政储蓄银行的卡,悄悄跑到ATM机上取走了4500元,然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回去。过了几天,我又在浴场吧台的柜子里看到了他的包,故伎重施拿了他农商银行的卡去ATM机试了下,结果密码是一样的。我就取了3100元,还在超市POS机消费58元买了包烟。”周强向检察官讲述盗用陈大爷银行卡的经过。

        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周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海法治报》8.21 胡蝶飞 赵德亮)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