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两者终将“并轨”。胡晓义特别强调,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实际上,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就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5年过去了,除了广东开始“破冰”外,其他省市均是“难办”“没进展”。
养老金“并轨”的瓶颈究竟在哪里?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而试点实行5年多来阻力较大,原因主要在于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人为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东部地区一位曾参与制定某研究机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负责人就表示,一位事业编制的正教授的养老金待遇从以前和副局级干部持平一路下降到和处级持平,在有的地方还不如科级。“光从贡献角度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试点方案可行性太低。”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相互比较,是改革推进困难的原因之一。
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介绍,尽管国务院曾出台“职业年金”方案,可缩小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后退休的差异,但这笔钱由谁出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任务艰巨。
对此,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说,人社部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社保理事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内容还涉及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重大问题,是一项顶层设计的一揽子方案,预计8月即可完成,最迟也不会超过年底。
(《新华每日电讯》8.7 周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