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7月30日 星期二

    论点短辑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30日   06 版)

        “蛛丝马迹”的“马”是一种昆虫  钱国宏在7月24日《羊城晚报》上说,很多人认为“蛛丝马迹”中的“马迹”是指马的蹄印,其实,“蛛丝马迹”中的“马”是指一种活动于灶台上的小昆虫。这种小昆虫学名“突灶螽(zhōnɡ)”,俗名“灶马”,属直翅蟋螽科,以剩菜、饭屑、植物、小型昆虫为食。灶马在灶台上爬行之时,常会留下一丝不易察觉的痕迹,这种痕迹便是“马迹”。因它与细微的蜘蛛丝一样让人难以识辨,于是人们便将二者并称“蛛丝马迹”,用来比喻与事情根源有联系的不明显线索。

        明代官员的久任法  展龙在2013年第4期《清华大学学报》上说,官员久任是指官员在同一职位长期任职(六或九年以上),甚至直到死而后已。明嘉靖正式将久任立为一法,但受大礼议及严嵩专权的冲击,此期官员久任呈现出有法可依而执法不严的怪象。万历初,张居正秉政,复行久任之法,相关制度臻于完善;但明廷虽有重振旧法之意,无奈皇祚将倾,久任法近于废弛。作为官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代官员久任法与考核、铨选、监察等制度相联系,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官员谙练政务,务实行事,责以实效;但若久任非人,此法则易造成仕途淹滞,苟且玩愒,形成利益集团,从而导致吏治腐败,行政效率低下。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