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18时24分,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一名叫冀中星的残疾男子引爆自制爆炸装置,本人受伤,现场无其他人员伤亡。据了解,这名残疾人来自山东菏泽,曾在广东东莞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数年。
因为自己蒙冤未白、申冤无望,所以想通过制造爆炸性的新闻引起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注意——从事发情形和媒体报道的背景来看,或许就是这起爆炸案的缘由。
冀中星在引爆之前曾提醒周边人躲开,这似乎有别于以无辜路人为目标的“报复社会”。但一个人要通过这样残酷的方式表达诉求,固然可怜可悯,这种明显违法的“舍命诉冤”,于己于人于社会,危害甚大。
无论当事人是否蒙受冤屈,无论所处境地多么绝望,生命的价值都应高于一切。只要活着,总有讨回说法的希望;而孤注一掷,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即便引来关注,其付出的代价不仅自己无法承受,甚至连累无辜,从而陷入更深的境地。
爆炸虽侥幸未造成他人伤亡,但同样情形若再重演,未必同样幸运,这样的维权方式实不足取。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地重新核查该案,给当事人一个信服的结果。也让公众看到,正义的实现不是靠制造事端和盲目的“声援”。
(《新京报》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