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9时许,47岁的广东惠州民间举报人“惠阳欧伯”(李建新)驾车行至一偏僻处时被人驾车撞停后,3男子向其泼硫酸并用刀砍他,致使他背部大面积烧伤,两根手指被砍断,右眼失明。目前,惠阳区警方正全力侦查此案。
李建新妻子李贵琼认为,李建新遇袭,是因近两年来经常在网上举报一些公共问题遭到报复。他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发帖子95个,其中至少8成是举报惠阳各类问题,其中最多的是村官贪腐,还涉及学校乱收费、水库污染等。自去年8月以来,李建新举报的案例约有70宗。
李建新认为,有5宗举报案中的被举报方可能会对自己打击报复。他说,为了中国的反腐事业,愿做第一个献身的人。
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刘玲认为,对现行举报人保护粗糙,在举报人保护立法上可借鉴香港经验。香港法律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报复举报人,属于刑事重罪案件。
出于保护举报人的考虑,香港廉政公署实行“单线联系制度”,只有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才会获准查看投诉内容,其他廉署职员无权查看该宗案件任何机密档案。
从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至今,没有一名举报人因为信息外泄而遭报复。
(《法制晚报》7.11 纪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