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中医秘方的真假存废之争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11日   01 版)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正式启动搜集散落在民间的特色医药的技术专项活动。近日,记者跟随搜集小组深入实地考察时发现,“民间土郎中”的特技和生存现状让人五味杂陈。

        地处浙江偏远山区的丽水市,因为植物资源丰富,“民间土郎中”尤为众多,他们一代代持有家传的验方、秘方和技术为患者治疗。他们一般是自采、自种和自制药剂,因为药品无法取得批准文号,加之部分人还没有取得行医资格,这些“土郎中”行医用药大多小心谨慎。他们的药常常被视为假药,这意味着不能明目张胆地在临床中使用。

        据记者了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产制剂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投入使用。审批过程的规范严格,费用高昂,个人完全无法承担。

        山东省调查结果显示,62.3%的民间中医拥有验方、秘方,但由于无法取得批准文号而被视为假药,无法在临床使用,亦难以流传,只能眼睁睁地等待着消亡。因为祖上规定秘方和技艺不传外人,“民间土郎中”宁可让其失传也不能外露。

        “曾经有一个金华的医药研究所,来我这里了解制膏情况,并表明了合作意向,我没有答应,我不靠这个吃饭,只是给乡里乡亲治治病,技艺坚决不会卖的。”浙江土郎中张孔林说。

        对于众多传承人执着于“中国式知识产权”,浙江省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王晓鸣表示没必要。她说:“云南白药、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这些药都来自民间,如果当时不拿出药方,这些秘药估计也要失传了。所以依靠企业来开发扶持民间秘药,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光明日报》7.5 朱海洋 严红枫)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