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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

    打官司比公证划算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11日   03 版)

        高大妈与高大爷197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9年高大爷因病去世。

        高大妈一家户口簿中户主登记的是高大爷,村里每年发放的责任田国家粮食补贴款都打在以高大爷名字开户的存折上,高大爷去世后,这张存折一直继续使用。

        2012年7月21日北京突降大雨,房山区成了雨量最大的地区,高大妈和家人拼命往山上跑,家里最值钱的那张老存折没顾上拿,存折上有高家多年没舍得用的4000多元粮食补贴款。

        大水退去之后,高大妈让儿子到银行询问:被大水冲走的那张老存折还能否取出钱?

        银行工作人员说,因为开户人高大爷已经去世,而存折又在大水中遗失,按照银行的规定,高大妈只能通过两种方式拿回存折里的存款,一是通过公证处的公证,二是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

        为了取出已故老伴存折里的4000元钱,高大妈将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由自己继承存折内的款项。

        庭审中,高大妈的儿子对该笔存款不主张继承权利,同意由其母亲来继承。据此,法院当庭为高大妈出具了调解书。据法院工作人员了解,高大妈拿着法院的调解书,目前已经到银行补办了有4000元存款的新存折。

        据了解,走公证程序最低要花200元钱,走法院程序只需35元。

        (《北京青年报》7.5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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