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经验表明,基本完成工业化之后的国家,如果能够兴起广泛而持续的慈善运动,整个社会就会实现稳定的转型和提升。19世纪后期的美国和英国,都曾出现较为强劲的慈善运动,慈善家捐建学校、图书馆、医院和公园等公共设施,对贫困人口施救,倡导社会改良,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贫富矛盾的缓解,并大大提升了欧美社会的文明。
对我国而言,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现代慈善既能够发挥社会稳定器的功效,更能够承担提升社会文明、凝聚道德和社会价值的积极功能。我国社会持续不断的捐赠热情印证了这一点。2008年和2010年,我国的捐赠总额均超过了1000亿元,而在2006年以前,全国年捐赠额只有100亿元左右。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很多人对现代慈善还相当陌生,在发展的进程中出现一定的偏差和一些质疑是完全正常的。这缘于对现代慈善基本知识缺乏了解,甚至完全依照传统慈善的观念来批评现代慈善。这也对慈善体制与政策改革提出了要求。
各国慈善基金会的注册几乎都没有资金数额的限制,而我国则限定至少有200万元的原始基金。门槛太高,平民慈善、社区慈善就不容易开展,而慈善的生命力则主要在社区和家庭。
另外,对于股权捐赠以及慈善投资等深层次问题的规范,我们缺乏经验。这需要我国社会广泛共识的形成,特别是有关政策研究者与制定者的积极行动。
(《人民日报》7.3 王振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