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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能一助到底吗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02日   03 版)

        生活中遇到一些纠纷,想请律师帮忙解决。请问,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能一助到底吗?

        【律师解答】:

        《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法制周报》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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