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一则反映河南永城市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被抓的帖子在多家网站转载,帖子称,“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
2012年5月,经一名受害女童的母亲报案,警方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抓获了再次伺机作案的李新功。
据悉,警方在他的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壮阳药等。电脑中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等。
据警方调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他还和永城三中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给他介绍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
案发后,永城市委于2012年5月24日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河南日报》6.19《新民晚报》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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