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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04日 星期二

    黑诊所出人命,房东担责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04日   03 版)

        梅先生家住北京朝阳区金盏乡皮村,他将家里闲置的房屋全部出租。2011年3月,没有医师资质的张富有以每月600元的价钱,承租梅先生家两间临街的铺面房,开办了一家黑诊所。

        去年6月4日中午,赵先生因胸闷不适前往该诊所就医,张富有判断他患心血管疾病。由于赵先生迅速出现脉搏消失等症状,张富有为其注射了过期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注射后赵先生仍无任何反应,张富有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并拨打急救电话。因延误了救治时间,赵先生在医生到达时已经身亡。

        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决张富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决张富有赔偿赵先生的家人死亡赔偿金等34万余元。

        张富有获刑后,赵先生的家人将黑诊所的房东梅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房东连带赔偿19万余元。近日,北京朝阳法院认定,房东梅先生明知黑医生张富有非法行医,但未采取措施阻止,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判决梅先生对张富有应负担的赔偿款中的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晨报》5.30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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