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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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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戴罪升职”看火箭式提拔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04日   01 版)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田国良最近完成了一项科研课题。该课题对高官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腐败高官八成受贿,所选案例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后仍获提拔。

        说到“戴罪升职”产生的原因,就不得不提到火箭式提拔。

        很多时候,火箭式提拔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而上级领导之所以超常规提拔干部,往往与其自身利益有关——要么被提拔者与自己有权钱交易,对方被提拔后,某种程度上就有了更大的抗调查能力;要么对方是亲属或亲信,提拔他们可为自己留条后路。

        阜阳窝案中就有个典型人物,叫尚军,原本是个颇有姿色的普通女工,自打与高官有了暧昧关系后,马上就坐上了升迁的火箭:从女工,到警察,到警长,到法院院长,到卫生厅副厅长,直到阶下囚,历时不到6年。可见,突破程序的火箭式提拔,绝大多数是病态的,尤应警惕。

        (《广州日报》5.29 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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