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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事后“灭火”不如事前评估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09日   01 版)

        近年来,经过多方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逐步成为民意进入重大决策的一个制度通道,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川什邡、江苏启东、浙江宁波等地都曾发生过由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症结就在于这些项目缺乏民意基础。2011年5月,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步行街地下人防工程开始施工,附近商业步行街随即被封闭,这引起200多商户、住户的集体上访。项目停工后,相关部门开始实施稳评程序,经过了问卷调查、开座谈会、工作组现场蹲点解决问题等程序,最终人防工程项目得以顺利推进。有商户就表示:“如果不是图省事、怕面对矛盾,一开始就把稳评搞起来,肯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开展和推进稳评,就是要从事后‘灭火’变成事前评估。这有利于实现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德米说。中央维稳办主任杨焕宁也介绍说,截至2012年下半年,全国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州盟以及98.5%的县市区旗都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

        然而,有些稳评在执行中却走了样。2012年7月28日,由于担心日本王子纸业集团拟在江苏南通启东市修建的排污设施造成污染,众多市民集结示威并冲进市政府大楼。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之前进行了稳评,但结论没有引起有关决策者的重视而被束之高阁,最终引发了民众的强烈反对。

        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作决策、上项目取决于领导,最终还是“一把手说了算”,稳评报告出来,对决策有利的,领导就用;对决策不利的,用不用就很难说。稳评可有可无,从而在评估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还有一些项目,是由下级政府部门来评估上级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儿子评老子”,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如何让稳评结论发挥效力、使民意真正进入决策?广东省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张庆宏等建议,要让稳评成为一道“刚性门槛”。此外,为了避免自己评自己的怪圈,结合一些地区的经验,引入第三方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半月谈》2013年第8期 王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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