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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二

    即使痛恨也要赡养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16日   03 版)

        陆军(化名),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副总,年薪数百万。近日,他因不赡养生父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令陆军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但陆军仍然拒绝给付。其父申请了强制执行。

        陆军被传唤到庭后,一个埋藏了30年的惊天恩怨浮出水面。陆军以前名叫赵军,9岁那年,生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当时,生父在河北老家做医生,竟和一名护士相好,还令对方怀上了孩子。那名护士以肚子里的孩子为要挟,让陆军的生父离婚,并称若不离婚就将两人的事情告诉陆军母子及医院同事,还要告其强奸。在情人的步步紧逼下,为防事情败露,陆军的生父通过注射过量胰岛素,杀死了情人和其腹中胎儿。陆军的生父因难忍内心的悔恨和煎熬自首。 

        陆军说,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母亲了解到丈夫有婚外情后,同丈夫离婚,并带着年幼的陆军回到姥姥家,后来改嫁给了一名工人。继父忠厚朴实,对陆军母子呵护有加。在继父的鼓励和关爱下,陆军学习一直名列前茅,还考入重点大学,并最终成为上市公司副总。

        生父出狱后一直自己生活,但由于近几年年事已高,又没有经济来源,经多方寻找,找到了陆军,要求儿子赡养。遭到拒绝后,他提起了诉讼。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工作下,最终陆军履行了判决书义务。然而,30年的心结却不知何时才能打开。

        【法官释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无论陆军是否能卸下心中的枷锁,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能拒绝赡养生父。

        (《北京晚报》4.8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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