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之于这个家族,好像是过客,家就像过客暂时栖居的驿站。
在我的家乡鲁西北的村庄里,人们对那些生于斯长于斯的女性,不管是否出嫁,也不管年龄,都统称为“闺女”;而对那些娶进来的女性,则称之为“媳妇”。
男性作为家族的主人,即便是他们的生命结束了,也会埋葬在这片热土里。而闺女则不然,闺女之于这个家族,好像是过客,家就像过客暂时栖居的驿站。
闺女一旦出嫁,按照农村的风俗,便是客人了。男性以主人的身份,把那些嫁出去的闺女,当做客人来招待。然而,闺女们好像还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变化,她们依然把自己当做了这个村庄和这个家庭的主人。
在她十几年后回到这个村庄时,面对着那块熟悉的土地,那些熟悉的老屋,已经是物是人非:她当年戏耍的地方,已经有了新人在那里玩耍;她的那些同伴,也不会在窗下和她一起绣什么鸳鸯鞋垫了。那些在自己玩耍过的地方起劲地踢着毽子的小闺女,已经懒得抬头去望一望来者是谁。
然而,真正的变化还是来自家庭。当闺女想以主人的身份来执掌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庭时,嫂子或是弟媳,便成了她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闺女都是如此,当她在娘家被拒绝后,那个温馨的家,也就只能存活在记忆里了。
当然,在村庄这个驿站里,有闺女永远的父母,永远的兄长,也有永远的温馨记忆——包括那些盛开和未来得及盛开的记忆。
(《齐鲁晚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