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5日上午,一架从沈阳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被卓长仁等6名歹徒劫持到南朝鲜首都汉城(现名首尔)附近的春川军用机场。由于南朝鲜当时与中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于是这起劫机事件又变成了一起外交事件。然而,正是这起事件为后来的中韩关系提供了一个契机。
1983年5月6日凌晨3点,我正在新华社国际部值班,突然接到总编室的电话通知:中央决定派民航局局长沈图率领一个谈判代表团去南朝鲜(注:今为韩国,文中按当时名称,下同)谈判处理劫机事件,领导决定派我随同前往,担任与国内联络和采访双重任务。
口传方式发回第一篇稿件
由于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按南朝鲜方面的规定,中国工作组不派报务员,不使用中文电报明码,因此新闻稿件一律用英文发回国内,且规定在写作上必须用向民航局汇报的电报格式。为此专门铺设了两条专线,一条直通中南海,一条通到新华社。这样,既能保证中央和民航局及时掌握情况,又能保证新华社及时编发谈判进展消息。
经过5月6日一天的紧张准备,7日上午,工作组一行33人乘坐中国民航一架波音707专机离开首都机场,不到两小时就进入了南朝鲜领空。当地时间12点30分,专机降落在南朝鲜的金浦机场。为了及时发回抵达消息,我在飞机降落前8分钟利用机上专线电话用口传方式发回了第一篇稿件。
南朝鲜对中国工作组的到达十分重视。5日劫机事件发生后,总统全斗焕亲自主持了国务会议,研究对策。原先他们并未料到中国政府会派人来谈判,估计可能会通过第三国(如日本)的斡旋来解决。当5日下午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给南朝鲜民航局局长金彻荣发去电报,表示要直接前来处理此事后,全斗焕立即召开了第二次紧急国务会议,认为这是打开与中国直接接触的良机。
日本和美国已先后在1972年和1979年与中国建交,南朝鲜也有寻机与中国建交的意图。于是决定把处理好这次劫机事件作为打开对华外交的“突破口”,马上复电同意中国工作组前往,并希望能派出外交官参与谈判。此时,台湾驻南朝鲜“大使”要求会见卓长仁等劫机犯以及机上旅客和机组人员,均被南朝鲜方面拒绝。
第一次会谈进行了20分钟
中国工作组的专机抵达后,南朝鲜派外交部第一副部长、孔子第72代传人孔鲁明和亚洲司司长金炳荣、民航局局长金彻荣等高级官员到机场迎接。临时铺设在停机坪上的大红地毯从专机翼下一直延伸到贵宾室,犹如接待国宾一般,这在未建交国之间是十分罕见的。
第一次会谈主要是讨论议程,双方都表示希望顺利解决问题,所以只花了20分钟就结束了。接着,我们就在孔鲁明的陪同下,前往南朝鲜最好的医院“三军总医院”看望了两名被暴徒打伤的机组人员,随后又到五星级的希尔顿饭店看望机长王仪轩和其他机组人员。
工作组回到住所已是凌晨1点,大家开始休息了。我利用这段时间写了一封电报,当确认国内已收到电报时,已是5月8日早晨5点了。
大约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我就和大家一起起床吃早餐。接下来又参加了上、下午举行的两轮谈判。上午谈判一开始,孔鲁明就引用孔子《论语》中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做开场白,表示对我们的欢迎,接着他爽快地说:“你们的旅客,你们的飞机,机组人员,我们都归还给你们,没有问题。”但是,当我们要求对方把劫机者交还给中国时,对方借口事件发生在南朝鲜境内,坚持要按他们的法律办,拒绝交出劫机者。
接着,双方同意立即指派专门人员讨论移交被劫持飞机以及旅客和机组人员离开事宜,并商定9日下午返回中国。
对方文稿中的“大韩民国”
谁知关于劫机者问题的争论结束后,又产生了备忘录问题。最初我方没有考虑搞任何正式的文字东西,提出由对方开一张移交清单,我方开一张收条即可。但是,对方坚持要搞一个由双方签字的文件。8日晚上,对方提出了一份用英文写的关于这次谈判结果的文件草稿。沈图局长交由懂英文的许光建和我两人审阅。我们一看,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把文件称为“协议”(agreement);二是全文有9处使用了“大韩民国”的称谓,同时也写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他们的意图十分清楚,就是要我方在正式文件上承认“大韩民国”。我方对这两点都不能接受。双方讨论了一夜没有结果,第三天又争论了一天一夜。
在得到中央的电话指示后,我方决定作出适当妥协。沈图局长随即让许光建和我一起修改文件,我们首先把“协议”改为“备忘录”(memorandum),以淡化正式文件的色彩。更主要的是,把原稿中使用“大韩民国”的地方尽量改为“南朝鲜当局”或“汉城”,最后只在落款处留下了“大韩民国”的国号。我们修改后,交由对方研究,最后到第四天(10日)清晨才达成协议。
5月10日下午3点45分,工作组和被劫持的全体中国旅客以及机组人员一起乘专机离开汉城金浦机场回国。
1992年中韩正式建交,从此中国对外不再称“南朝鲜”而称“韩国”。
(《北京青年报》3.21 钱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