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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3月28日 星期四

    说法

    关注张贵英案 勿骚扰其家人

    《 文摘报 》( 2013年03月28日   03 版)

        3月22日上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张贵英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最终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贵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张贵英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自周克华被击毙后,这个女孩的罪与罚就一直牵动着媒体的目光。她因为周克华而涉案,又因周克华而被关注。但张贵英毕竟不是周克华,她只是一个窝藏犯。她的命运,从她遇上了周克华,就发生了改变。她的错,在于她的无知,以及对生命与法律的漠视。

        普通民众对张贵英的罪与罚,可以有不同的观点。这是多元社会的正常表征。但媒体在报道司法个案时,必须遵循专业主义。

        有媒体报道,“张贵英的父母走出法庭,面对摄影摄像记者的‘长枪短炮’,父亲双手抱胸旁若无人大踏步离开,而母亲则挥手追打记者和器材!”这样的描述对于张贵英父母来说,就未见宽容。试问,张父刚听了女儿的判决,他要怎么离开?他该怎样才会不显得“旁若无人”?

        而网上流传的多张张母追赶记者的照片,也显示出部分记者对当事人家属的不够尊重。张母追打记者固然不对,但逼问一位受伤的母亲对女儿案件的看法,甚至将张母的过激反应当作报道的素材或焦点,这也绝不是宽容。

        对于张贵英案,媒体的报道责任首先是个案本身。报道个案的目的,除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是将法律的实现公之于众,从而警示后来者。

        (《京华时报》3.23 王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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