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学派与新政治经济学的创建者和领军人物、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和思想家,也是一位知行合一的实践者。
布坎南坚持元规范层面的学理探究,看似像一位象牙塔型的学者。事实上,他同时也是一位十分注重现实关怀的实践者。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他就先后在美国加州提交了两个改革提案。其中“第十三号税案”成功了,由此推动了后续一系列相关提案的通过,从而使加州政府预算的85%决定权不在州议会或州长控制之下,而是由选民掌握。
布坎南的思考一直关涉人类生存与生活的根本问题,视野恢宏,具有极强的时空与学科超越意识,绝少枝节性的纠缠与自鸣得意。事实上,他的睿智与情怀,不是那些仅仅满足于狭小学科学术研究成果的学者可比拟的。
布坎南的学术贡献还在于,他在把经济学方法运用到政治学领域时,不是静态的挪用,而是动态的活用,讲求过程的实施。在《自由的限制》一书中,布坎南明确告诉我们:“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的自然倾向是将最终的价值置于过程或程序之上。”
布坎南的思想不仅属于成就他的国家,更应属于整个世界和人类。早在很多年以前,他就针对中国的改革告诫我们:“关于(中国)市场导向的改革,至关重要的是把这些改革置于对法律与制度框架的必要性的理解之上,在这一框架内,人们能够履行各自在市场中的职能。”
总之,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博大精深,但对当下中国而言,其最重要的启示在于——要真正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约束公权力。
(《深圳特区报》3.1 姚轩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