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下的倍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院长迟福林表示,尤其要盯住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提低”“扩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整体扩大。
有人认为,收入倍增就是工资翻番。事实上,居民收入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货币收入,也包括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迟福林认为,从现实情况看,中低收入者之所以当期收入、财富水平偏低,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实际税负水平比较重、财产权未得到有效保障等等。要实现收入倍增的目标,必须正视这些难题。
如何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多予少取”成为共识。“多予,就是要做好转移支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委员建议,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大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还要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
“少取,是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迟福林建议,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一方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减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他表示,未来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加,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人民日报》3.5 白天亮 鲍丹)